抗癫痫药的八大用药原则

文章来源: 癫痫知识 发表时间:2017-08-05 举报/反馈

抗癫痫药的八大用药原则

抗癫痫药的八大用药原则

一般癫痫病的治疗均首选服用抗癫痫药。因为抗癫痫药物已经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了,并且治疗癫痫病确实有效。但在使用抗癫痫药物时需要注意的八大用药原则。

早期治疗:1年内有2次癫痫发作后,就需积极治疗,治疗越早,效果越好,以避免癫痫发作引起脑损害。

单药治疗:单一用药可使80%一85%的癫痫患儿发作完全控制。使用一种药物治疗,既避免药物的相互作用使疗效下降,又可减少毒性反应的发生。

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药物的品种:癫痫强直阵挛发作首选丙戊酸钠,苯巴比妥;小发作常用乙琥胺、丙戊酸钠等;苯妥英钠不适于婴幼儿;安定类常用于癫痫发作持续状态的抢救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常用于婴儿痉挛症。

规律用药:抗癫痫药物必须不间断的、有规律的分次服用,严格掌握服用方法和剂量。规律服药目的是要使体内时刻都保持稳定的药量。癫痫发作不能预测,如体内药量不够,就有可能出现发作而得不到控制。突然停药,会打破药物与人体之间的适应状态,可能使癫痫发作加重。体内代谢慢的药物如苯巴比妥,每天口服1次就可以,丙戊酸在体内代谢快,每日应用3次。

长期服药:抗癫痫药物必须长期服用,有的需要维持几年甚至终身,服药时间越长,复发频率越少。发作停止后仍应继续服用维持量2—4年,之后减药。减药也是逐渐减少,减药过程约需半年至1年。

逐渐停药:停药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切不可突然停药,停药过程要慢,癫痫发作被药物控制后,并不能马上停用,一般要经过l一2年,即使换药治疗也切忌骤停原药,需在加用的药物达到稳态的血药浓度后,再递减原药。只有坚持正规有序的药物治疗,才能获得较高的临床疗效。

调整药量:开始小剂量,逐渐调整、增减,注意各个人之间对药物反应的差异。如果癫痫发作频繁,在无严重副作用前提下,用量应尽早加足,以减少或控制频繁癫痫发作。不同的药物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不同,如丙戊酸约为4天,卡马西平5—10天,硝西泮5—14天,苯巴比妥14—21天等,一种药物达到足量病情仍无改善,应考虑加用或换用另一种抗癫痫药。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家长或患者要了解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便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常用药物是较安全的,不良反应多为轻微、可逆的。但各人之间对药物的反应有差异,所以应密切观察。对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在服药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抗癫痫药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发热、咽喉痛和淋巴结肿大、内脏损害,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以免出现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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