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因分类,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
按症状分类,可分为全身发作、部分发作等
1.全身发作。
全身强直-阵挛发作。
失神发作。
2.部分发作。
简单部分发作。
复杂部分发作。
3.反射性发作,又称感觉诱发性癫痫。
视觉性癫痫,如光源性、图形性、电视性、色调性癫痫等。
听觉性癫痫,如声源性、音乐性癫痫。
语言性癫痫,如阅读性、书写性或谈话性癫痫等。
躯体感觉性癫痫,如触觉性或沐浴性癫痫等。
4.特发性癫痫,如腹痛性、头痛性、奔跑性、笑性、进餐性、注视性、计算性、弈棋性、麻将性癫痫等。
额叶癫痫发作形式按亚区分为:
⑴辅助运动区发作:其特征为频繁、短暂性发作,成串发生,暴发性发作和消失,有或没有发作后意识混乱,发作多出现于夜间,强直性姿势突出,通常是对侧上肢,头、眼向反方向偏斜,意识少许保存,癫痫发作后Todd′s轻瘫。
⑵扣带回发作:表现为局部性发作,伴复杂的躯体运动性自动症、植物神经症状及情感症状。
⑶前额极发作:包括强迫性思维或起始性接触丧失以及头和眼的转向运动,以及自主神经症。若症状继续扩散可导致意识丧失,甚至恶化为强直阵挛性发作。
⑷眼眶发作:表现为原发性自律性改变,常有嗅幻觉及植物神经症状,躯体运动性自动症。
⑸背外侧发作:可能是强直性的或者较少见的阵挛,伴有眼和头的转动以及言语停止。
⑹鸟盖发作:包括咀嚼、流涎、吞咽、喉的症状、言语停止、恐惧以及自主神经现象,味幻觉在此区特别常见。也多见局部肌肉痉挛性发作,单侧常见。
⑺运动皮质发作:主要特点是简单部分发作,不同侧以及不同部位的临床表现都不相同。
⑻Kojewnikow综合征:主要特点;呈现部分性发作,后期通常在躯体运动性发作发生的部位出现肌阵挛,脑电图呈现在正常背景活动基础上,出现局造性阵法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