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减药、停药是患者从治疗开始就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临床医生非常难回答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患者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 2-5年以上完全无发作,可以考虑停药。
(二)患者经较长时间无发作,仍然面临停药后再次发作的风险,在决定是否停药之前应评估再次发作的可能性。脑电图始终异常、存在多种发作类型、有明显的神经影像学异常及神经系统功能缺损的患者,复发率明显升高,应延长服药时间。
(三)不同综合征预后不同,直接影响停药后的长期缓解率。如儿童良性癫痫综合征,1-2年无发作就可以考虑停药;青少年肌阵挛癫痫即使5年无发作,停药后的复发率也很高;Lennox-Gastaut 综合征可能需要更长的治疗时间。
(四)停药过程应该缓慢进行,可能持续数月甚至1年以上。苯二氮卓类和苯巴比妥的撤药除了有再次发作的风险,还可能出现戒断综合征(焦虑、惊恐、不安、出汗等),所以停药过程应该更加缓慢。
(五)多药联合治疗的患者,每次只能减掉一种药物,并且撤掉一种药物之后,至少间隔1月再撤掉第二种药物。
(六)如果在撤药过程中出现发作,应停止撤药,并将药物剂量恢复到发作前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