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以为可以借病行凶,其实在法律的监督下,没有一个违法犯罪的人可以侥幸逃脱,任何人都要为他的行为负责。
一患有癫痫病史的男子因其哥哥与他人发生矛盾,便装疯卖傻寻机报复,结果打伤两人。因其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间歇期,案发后不仅赔偿了一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日前,还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该男子系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老庄村农民刘朝玲,患有癫痫病史,其哥哥曾因土地纠纷与本村村民刘某发生过矛盾,便一直怀恨在心,寻机报复。 2010年12月29日上午,刘朝玲路经本村村民刘某家门口时,看见被害人刘某在晒太阳,便上前抓住刘某的衣领将其摔倒在地,对刘某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石头砸刘某胳膊。此时,刘某的儿媳妇晓琴(化名)上前拉架,刘朝玲又用拳头朝晓琴的面部实施殴打。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伤情为轻伤,属于十级伤残,晓琴的伤情为轻微伤。
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证明,刘朝玲患有癫痫病史,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间歇期,未发现明显精神病症状,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经法院裁定,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刘朝玲被判赔偿一万多元赔偿金,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