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诊断必须明确,对可疑的病例不能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
需要估计反复发作的机会和抗癫痫治疗改善这些机会的程度,只有当这种发作反复的危险性超过药物在医学及社会心理上的危险性时,用药才是合理的。临床上许多医生在诊断为癫痫后,不做任何影像学的检查就不顾后果地用药,导致许多不适合长期用药的病人长期服药。
癫痫发作应每年超过2次或2次以上,如果只有每年1次或数年1次,用药就得不偿失。
长期用药的毒副作用应考虑在内,这是治疗癫痫病非常重要的一点。
个人因素也是决定开始治疗的重要条件,如果一个人不能坚持规律服药,间断服药的危害可能比不服药更大。
对存在促发因素的癫痫,在没有消除促发因素之前就迫不及待用药,如低血糖、糖尿病、酗酒或一些药物及环境因素引起的癫痫,用药效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