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病常识的具体归纳

文章来源:癫痫知识 发表时间:2017-07-25

癫痫病常识的具体归纳

  癫痫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综合征,是脑细胞群异常的超同步化放电引起的突发性、暂时性、发作性脑功能紊乱。癫痫的临床表现,随过度放电的部位和范围,可以呈各种形式,#!常见的是意识改变或意识丧失、限局性或全身肌肉的强直性或阵挛性抽搐及感觉异常;也可有行为异常、情感和知觉异常、记忆改变、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等。


  癫痫是神经系统常见疾病之一。国外不同地区发病率约24~114/,患病率为4‰~8‰。我国#!新调查显示,癫痫患病率高达7‰,癫痫患者总数估计为900万左右。癫痫的起病与年龄有密切关系,临床上许多癫痫综合征呈年龄依赖性特征。小儿癫痫大多数发生于学龄前期,婴幼儿期是癫痫发病的#$个高峰期。



  在临床实践中应注意癫痫、癫痫发作、惊厥等概念的区别。癫痫是多种病因引起的,以突发性、反复性的癫痫发作为特点的脑功能障碍综合征;癫痫发作则是癫痫的症候,其病理生理基础是脑细胞群的超同步化异常放电;惊厥系用来描述以肌肉抽搐为主的临床症候,不一定是癫痫发作,而很多类型的癫痫发作也无惊厥表现。


  癫痫是一组复杂的临床综合征,合理的分类有助于深入认识看似纷繁无序的各种癫痫,有助于规范诊疗和判断预后,也有利于经验交流。正确认识和诊断癫痫的发作类型,不仅对进一步分析引起癫痫的病因非常重要,而且也是选择治疗药物的基础。国际抗癫痫联盟#!大的贡献之一,是对癫痫发作和癫痫综合征建立了标准化的分类和术语。这种术语的统一,不仅促进了临床医生之间的交流,而且奠定了临床和基础研究中量化的分类基础。癫痫的国际分类由简单到复杂已经历了数十年的时间,但因受同时期神经科学研究、脑功能与疾病的病理生理机制认识水平的限制,各种分类一直处于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中。历史上比较有影响的“癫痫国际分类”包括1964年提出、1970年修订、1981年定型的“癫痫发作的分类”,以及1984年提出、1989年修订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这是两个不同层次、不同范畴的癫痫分类系统,代表了1980年前后国际上对癫痫的基本认识。近20年来,神经科学、分子遗传学、临床神经病学发展迅速,极大促进了人们对癫痫的认识。根据近年来对癫痫认识的进一步深入,ILAE以Engel教授为首的工作组于2001年5月在第24届国际癫痫学术会议上提出了癫病发作和癫痫诊断的方案。这一新的分类方案目前已经开始试用,但尚未普遍应用于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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