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AE2014癫痫实用临床定义

文章来源:癫痫知识 发表时间:2017-06-16

  ILAE2014癫痫实用临床定义

  2005年时对癫痫的概念定义是一种具有持续性产生癫痫样发作倾向的脑部疾病。这一定义通常适用于两次自发性痫性发作,发作间期超过24小时。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接受了一个工作组的建议,对于特殊情况下(即不符合两次自发性痫性发作标准)改变具体定义。

  该工作组提出,癫痫被认为由下列任何一个条件定义的脑部疾病:

  (1)至少两次自发性(或反射)痫性发作,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

  (2)一次自发性(或反射)痫性发作,以及两次自发性痫性发作后10年内具有再次出现类似的痫性发作的可能性(至少60%);

  (3)诊断为癫痫综合征。对于患有年龄依赖的癫痫综合征,但是目前已经超过了发病年龄或10年内无癫痫发作并且至少5年没有用抗癫痫药物的患者,这类癫痫被认为是可以消退的。“消退”与传统上“缓解”或“治愈”的观点是不同的。不同的实际定义的形成用于各种不同的特定目的。该癫痫定义的修订与常用的术语一致。

【申明:本文由第三方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对文章的原创性及内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和其他问题需与本网联系的,请发邮件至langcl@familydoctor.com.cn,我们将会定期收集意见并促进解决。】

本栏目最新

本栏目热点

  • 网站首页
  • 癫痫百科
  • 癫痫病医院
  • 癫痫病治疗
  • 癫痫小发作
  • 癫痫病药物
  • 癫痫病病因
  • 癫痫病症状
  • 癫痫病寿命
  • 癫痫病遗传
  • 小儿癫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