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时你会考虑很多吗?对于那些不伸以援手的人,你是如何看待,你接受他们给出的不救人的理由吗?也许下面一则新闻值得我们深思。
《每日邮报》最近披露,英国去年3月一名男子因癫痫发作跌入大约0.9米深的池塘。3分钟后,至少25名救援人员赶到,却因为所谓的“安全原因”,拒绝下水施救。这些救援人员在岸边等待受过更高级别培训的救援人员赶到,任由该男子溺水身亡。法庭两周前裁定该男子死于意外,但指出若救援人员及早介入,有机会避免惨剧发生。
水深不到0.9米
据报道,终年41岁的英国男子伯吉斯是一名义工,长期坚持在罕布什尔的戈斯波特的沃尔伯公园的湖畔投喂天鹅。而在去年3月10日的早晨,当他和往日一样给天鹅投食时,手持胶袋被吹到湖面上。于是,他下水拾回,不料癫痫病突然发作,脸朝下摔倒趴在了水中。旁边的人迅速报警,至少25名救援人员和救护车迅速在3分钟后来到了现场。
然而,就当周围的人都认为他能迅速获救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现场的消防员们试了试水深,都撤到岸边焦急地等待起来。甚至当有人自告奋勇要跳下水救援时,遭到了强烈的阻止,让他们注意自身的安全。而这个湖的深度还不到3英尺(约0.9米),只到成年人的腰部,似乎不太可能对救援者造成威胁。
目击者休斯当时报警求助,不过消防员到场后袖手旁观,令她难以置信,心急如焚。她得悉救援人员以“安全理由”辩解后,直斥“这是我听过#!荒谬的事”。当地快艇会会员也表示难以理解,称快艇若被异物卡住,一般人都会下水解救,质疑为何消防员面对将死之人,仍要“按章办事”。
没有救生员证书 所以不救
消防员的理由很简单: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如果想要到超过脚踝深度的水中救人,则必须持有2级救生员证书,而当时到场的消防员仅拥有1级救生员证书。有2级证书的人可进入胸口水深,而获3级证书者才能游泳救人。问题是,脚踝深度的水能淹死什么人呢?
这个规定确实存在于当地警察部门颁布的文件中,它提醒警员和消防员,在救援行动中必须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与健康,到深水中救援不但必须受过专业训练,还需要装备防水长靴、呼吸面具等装备。
但媒体调查发现,所谓“脚踝水深”意指水流湍急的地方,指引仅限于处理洪水;其他救援机构认为一般人溺水超过10分钟仍有机会生存,90分钟内尚可进行心肺复苏法。当局在事故前曾保证若消防员违反守则逞强救人,可豁免刑事起诉;有记者称湖水算是平静,不认为会有实时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