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性癫痫
部分性癫痫为躯体局部肌肉或肢体的抽搐发作。持续时间可能比较长,一般没有意识丧失,严重发作以后,抽搐部位的肌肉可有暂时性麻痹。
二、全身性发作
癫痫全身性发作,也叫癫痫的大发作,有以下常见的临床症状。全身性发作患者半数有先兆,如头昏、精神错乱、上腹部不适、视听和嗅觉障碍。发作时,有些病人先发出尖锐叫声,后既有意识丧失而跌倒,有全身肌肉强直、呼吸停顿,头眼可偏向一侧,数秒钟后有阵挛性抽搐,抽搐逐渐加重,历时数十秒钟,阵挛期呼吸恢复,口吐白沫。
三、植物神经性癫痫
植物神经性癫痫发作时,有轻重不等的意识障碍,发作后可有嗜睡,发作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甚至1-2天,发作频率不定,可表现为腹痛或呕吐及头痛症状。
四、精神运动型癫痫
精神运动型癫痫,为常见的癫痫发作形式,仅次于大发作。#!常见的原因是产伤,有的可在损伤数年或20-30年后引起癫痫发作,病灶多在颞叶,故又称颞-叶癫痫。临床症状错综复杂,主要有:
1、意识障碍: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是精神运动型癫痫的核心症状,它可以单独出现,也可继单纯部分性发作之后出现。但继大发作,特别是频繁大发作之后出现的意识障碍,不被认为是精神运动型癫痫的诊断条件。它应与失神发作区别,本型的意识障碍多在1分钟以上,而失神发作多在1分钟以内,脑电图也没有失神发作的3次/秒棘-慢-波综合。
2、运动、感觉、自主神经等症状:属于单纯部分性发作、以及在精神运动型癫痫时较独具的高级脑功能障碍。
3、语言障碍:如重复无意义的只言片语,发出某种声音,语言停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