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XX肇祸的原因,无疑是在驾车行驶途中癫痫病发作,由于意识短时丧失而失去对车的控制。也就是说,肇事的直接原因是疾病,而非主观犯罪;其犯罪行为,在于其患癫痫病后,隐瞒病情,得以通过体检和驾驶执照年审,酿成重大交通肇事。曾XX的悲剧是癫痫患者驾车肇事中后果#!惨重的一例,而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同类悲剧或隐患,有多少呢?此处试举几例:
2006年11月15日,有记者报道,从医院神经外科获悉,在该科近年收治的400余例癫痫病人中,成人患者127例,其中7人有驾驶证,4人是专职司机。
笔者一个同事在进行一项“癫痫病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时,约谈了24个癫痫病人,其中竞有三人有驾驶证。问到他们行驶途中有无发作时,两个人回答“有”:一人发病时撞在了树上;另一人,每次开车都请一“副驾驶”坐在旁边,嘱其发现自己有发作征兆时,立即采取措施紧急靠边、停车。
北京郊区XX县一个癫痫患者开车途中犯病,汽车失控,把坐在车上的妻子甩出,伤重毙命。
这几个例子不让人触目惊心吗?我们没有作过系统的研究,拿不出癫痫患者隐瞒病情获取驾照造成交通事故的准确数字,但勿需多言,癫痫患者违规驾车是一个迫切值得关注的安全问题。
所以建议患者还是要注意,在发作未获良好控制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应当驾驶机动车的。这样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