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否发作如何判断

文章来源:癫痫知识 发表时间:2017-06-15

  目前出现一种癫痫诊断“扩大化”的倾向,如“头痛性癫痫”、“腹痛性癫痫”及“眩晕性癫痫”等,实际上大部分缺乏足够的科学根据。发作性头痛、腹痛或眩晕有很多常见的病因,其作为癫痫的症状是极为罕见的。如果不做详细的鉴别,就轻率地诊断为少见的癫痫发作,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切忌把任何发作性症状均视为癫痫性发作,而忽视了其他常见的发作性疾病。临床诊断不清者,必要时行长程录像EEG检查,以明确诊断。

  但同时也应强调,在临床发作性疾病的诊断中,也要防止将一些非典型性的癫痫发作,如不典型失神、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婴儿痉挛等误诊为非癫痫性发作。

  有些患者可能同时有癫痫发作和非癫痫发作。临床医生如果忽视了在原有癫痫基础上合并其他发作性疾病或非癫痫性发作,应注意鉴别。如果把非癫痫性发作误认为是癫痫发作,常可导致“久治不愈”的“难治性癫痫”。

  癫痫(epilepsy)即俗称的“羊角风”或“羊癫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那么,癫痫的3个主要要素是什么?

  癫痫定义具有三个要素:

  1、至少一次癫痫发作至少有一次无固定诱因的癫痫发作是诊断癫痫的基本条件,单次或者单簇的癫痫发作如难以证实和确定在脑部存在慢性功能障碍,则诊断必须谨慎。

  2、能够增加将来出现发作可能性的脑部持久性改变即具有反复癫痫发作的倾向,癫痫是慢性疾病,存在脑内慢性功能障碍,这种脑功能障碍的表现是可能出现反复癫痫发作的基础。

  3、相伴随的状态慢性脑功能障碍是癫痫的发病基础,除了会造成反复的癫痫发作以外,还会对脑的其他功能产生不良影响,同时长期的癫痫发作也会对患者的躯体、认知、精神心理和社会功能等诸多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即可诊断为癫痫。重要的是,如何在临床实践中正确掌握三个要素的本质和内涵。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即可诊断癫痫。对临床医生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在临床实践中正确掌握三个要素的本质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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